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常見問答
(2019年12月10日制)
編制說明:根據(jù)近期電話咨詢情況,我辦對常見問題進行如下解答。解答內(nèi)容僅供參考,最終解釋以文件原文表述內(nèi)容為準。本問答將根據(jù)實際情況不定期更新。2020年度新規(guī)定將在文中標注(新)。
【有關術語】
(1)專用項目:涉及國防、國家安全等保密項目。主要由軍隊、國防科工系統(tǒng)等涉密部門提名。專用項目的提名可咨詢010-68581756。
(2)通用項目:除專用項目外,都是通用項目。
(3)提名號:通用項目提名材料填報系統(tǒng)的登錄賬號。專家提名項目的提名號在專家提交《專家提名申請表》3個工作日內(nèi),由獎勵辦電郵反饋提名專家;單位提名項目的提名號在單位提交《單位提名匯總表》3個工作日后,提名單位登錄“國家科技獎勵綜合業(yè)務管理平臺”,在“獎勵提名>提名項目管理”頁面查看。
(4)三大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fā)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統(tǒng)稱為三大獎。
一、關于提名制度
1.從哪里可以全面了解提名工作總體要求及安排?
1) 《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2019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提名制辦法》)點擊閱讀
2) 《關于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提名通知》)點擊閱讀
3) 《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以下簡稱《提名手冊》)點擊閱讀
4) 《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點擊閱讀
5)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點擊閱讀
6)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點擊閱讀
2.國家科學技術獎接受自薦嗎?
答:不接受。
3.能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有哪些單位和人員?
答:國家獎實行提名制。國家獎只接受以下單位或專家提名:①部門:省市、部委、國務院直屬機構和事業(yè)單位、中央軍委科技委等。②機構:經(jīng)科技部認定的具有提名資格的全國學會、行業(yè)協(xié)會(聯(lián)合會)等。③專家:最高獎獲獎人、院士、符合條件的國家獎獲獎人。項目只能通過以上渠道提名,詳閱《提名制辦法》。
4.同一年度同一個項目(人選)可以被重復提名嗎?
答:不可以。同一年度同一個項目(人選)只能通過一個提名單位或3名有提名資格的專家聯(lián)合提名。完成人僅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國家自然科學獎或技術發(fā)明獎通用項目可由1名院士獨立提名。
5.是否有委托或與其他機構和個人合作進行政策解讀宣講?
答: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對科技獎勵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均通過獎勵辦官網(wǎng)、科技部門戶網(wǎng)、科技日報、“銳科技”微博微信及中央媒體等官方平臺公開發(fā)布,從不進行有償宣講,也從不授權或參與任何個人、組織開展政策講解等活動。社會有關單位或個人自行從事的國家科技獎勵政策解讀以及有關收費培訓等行為,均與我辦無關。我辦將通過多種方式加強政策解讀,積極做好答疑釋惑工作,如有任何疑問,請按提名通知的聯(lián)系方式與我辦聯(lián)系。
6.國家科技獎提名需要繳費嗎?
答:承擔國家科技獎提名工作的專家、有關機構、部門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如遇到收費情況,請及時聯(lián)系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010-68598456,68598465)。
二、關于被提名項目資格
7. 2019年提名但未獲獎的三大獎項目2020年可以繼續(xù)提名嗎?
答:分兩種情況。一是2019年形式審查不合格的項目,2020年可以繼續(xù)提名。二是2019年已經(jīng)受理公示但未獲獎的項目,2020年不可以繼續(xù)提名。
依據(jù):《細則》《提名通知》
8. 2019年提名但未獲獎的三大獎項目完成人可以作為2020年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嗎?
答:可以。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
9. 2018年、2019年三大獎獲獎項目完成人可以作為2020年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嗎?
答:不能,無論排名第幾(進步獎創(chuàng)新團隊除外)。
依據(jù):《提名通知》
10.創(chuàng)新團隊提名的注意事項有哪些?(新)
答:
1)2019年已經(jīng)受理公示但未獲獎的創(chuàng)新團隊不能被提名2020年創(chuàng)新團隊。
2)曾獲獎的創(chuàng)新團隊的支撐材料可以用于提名三大獎,反之亦可。
依據(jù):《提名手冊》
11.外國人能作為三大獎的完成人嗎?(新)
答:可以。具體規(guī)定詳見《提名手冊》。
依據(jù):《提名手冊》
12.必須要求先獲省部級科技獎才能提名國家獎嗎?
答:不要求。國家獎和省部級獎實行獨立評審,是否獲得省部級獎不是提名國家獎的前提條件。提名工作中,獎勵辦要求提名單位自行制定遴選原則,部分提名單位會將省部級獎勵作為遴選的前提條件。
依據(jù):《細則》等科技獎勵相關文件
三、關于專家提名
13.專家可以提名專用項目嗎?(新)
答:不可以。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提名通知》
14.哪些專家可以提名2020年度國家獎通用項目?
答:
1)2000年度-2018年度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提名獎種不限;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下簡稱院士,不含外籍院士),提名獎種不限;
3)2000年度-2018年度獲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及以上,國家技術
發(fā)明獎一等獎,國家科技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含創(chuàng)新團隊)項目的第一完成人(提名獎種限三大獎)。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提名通知》
15. 2019年度國家獎獲獎人可以提名2020年度國家獎嗎?
答:不能,因為2020年國家獎提名申請截止前,2019年度國家獎結果尚未揭曉。
依據(jù):《提名通知》
16.幾名專家可以提名1個通用項目?(新)
答:1人或3人。
1)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可以提名1個項目。
2)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與符合前述條件的獲獎項目完成人,每3人可以提名1個三大獎項目。院士組合、院士與獲獎項目完成人組合、獲獎項目完成人組合均可。
3)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項完成人僅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國家自然科學獎或技術發(fā)明獎通用項目。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提名通知》
17.提名專家每年可以提名幾個項目?
答:提名專家每人每年度獨立或與他人聯(lián)合提名的國家科學技術獎限1項。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
18.提名專家同一年度可以同時作為其他項目完成人嗎?(新)
答:可以。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
19.提名專家還要滿足哪些條件?
答:
1) 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年齡不受限制。
2) 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nèi)進行提名,責任專家應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yè)(二級學科)內(nèi)提名。
3) 3名專家聯(lián)合提名時,與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應超過1人。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
20.專家提名前必須了解哪些重要事項?
答:專家提名前必須認真閱讀《提名制辦法》,知情以下重要信息:提名專家在本年度應回避所提名項目所在獎種的評審工作,每人每年度僅能提名1個項目。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
21.對提名專家有類似評估、監(jiān)管等制度嗎?(新)
答:提名專家實行信用管理制度,對提名質(zhì)量進行后評估,連續(xù)兩次提名出現(xiàn)形式審查不合格情況的提名專家,提名資格暫停一年。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的提名專家,暫停或取消提名資格(具體參見提名制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
22.對提名專家的學科有哪些要求?
答: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nèi)進行提名,責任專家應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yè)(二級學科)內(nèi)提名。因此,《專家提名申請表》中,責任專家所填的二級學科與項目二級學科必須相同。申請時學科欄目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或《教育部學科目錄》填寫,取得提名資格后,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yè)務管理平臺的提示選擇相應學科填寫。若項目所在二級學科沒有符合資格的提名專家能擔任責任專家,則該項目只能通過單位提名。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
23.《專家提名申請表》主要審核哪些內(nèi)容?
答:獎勵辦僅對《專家提名申請表》的形式進行審核。往年審核不通過或審核通過后撤銷的主要原因有:
1) 提名專家已提交申請并經(jīng)審核通過后又提名第二個項目。(提名前需重點確認)
2) 責任專家所填寫的二級學科和項目所在二級學科不同。
3) 提名專家年齡、單位等其他不符合《提名制辦法》規(guī)定的情況。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
24.專家提名申請通過后,項目發(fā)生變化怎么辦?
答:項目提名申請通過后,對于主動撤銷提名、提名專家調(diào)整等重大情況,須由責任專家以電郵形式向我辦告知備案。對于項目名稱非實質(zhì)性的微調(diào),以提名系統(tǒng)實際填寫的為準,不需備案。
依據(jù):《細則》等科技獎勵相關文件
四、關于單位提名
25.哪些單位可以提名國家獎?
答:主要包括
1)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政府。
2) 國務院有關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
3) 中央軍委科學技術委員會。
4)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僅可提名合作獎。
5) 部分社會科技獎勵的設獎者或承辦機構。
6) 經(jīng)科技部認定的其他單位。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
26.可以自己申報或通過大學、研究所提名嗎?
答:國家獎實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薦。大學、研究所目前沒有提名資格,不能提名。
依據(jù):《提名制辦法》
27.提交《單位提名匯總表》時須注意哪些事項?
答:對于提名科技進步獎“工人農(nóng)民技術創(chuàng)新類”“科普類”和“創(chuàng)新團隊”的項目,請在備注欄加以標注,以便在系統(tǒng)中創(chuàng)建相應類別的提名號。
依據(jù):《提名通知》
28.提名申請通過后,項目發(fā)生變化怎么辦?
答:提名申請截止日期前,如需增加或取消提名項目,須由提名單位以電郵形式向我辦告知備案,以便在系統(tǒng)作相應調(diào)整。提名申請截止日期后,不得增加提名項目,如需取消提名,請以電郵形式向我辦告知備案。對于項目名稱非實質(zhì)性的微調(diào),以提名系統(tǒng)實際填寫的為準,不需備案。
依據(jù):《細則》等科技獎勵相關文件
五、關于提名前公示
29.提名程序中“提名公示”的具體流程是什么?
答:提名單位應通過網(wǎng)絡或現(xiàn)場公告欄進行公示,同時,提名單位、專家應責成項目所有完成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nèi)容需按照《提名手冊》要求。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jīng)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公示情況需在網(wǎng)絡提名截止前上傳到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yè)務管理平臺。專用項目的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我辦專項獎勵處。
依據(jù):《提名通知》
30.必須在提名申請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示嗎?(新)
答:應在2020年1月下旬網(wǎng)絡填報截止前完成公示。不要求提名申請截止前公示。
依據(jù):《提名通知》
31.公示情況的上傳要求?
答:公示情況應在2020年1月下旬網(wǎng)絡提名截止前上傳至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yè)務管理平臺。單位提名的,由提名單位上傳本單位公示情況,在項目完成人工作單位和完成單位公示的情況不需上傳;專家提名的,上傳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公示情況,其他單位的不需上傳。網(wǎng)絡公示截圖/網(wǎng)址,公告欄公示照片或者單位出具的公示情況說明都認可。
依據(jù):《提名通知》
32.專家提名公示情況需要報送嗎?
答:專家提名的公示情況通過系統(tǒng)上傳,不需報送紙質(zhì)材料。
依據(jù):《提名通知》
六、關于提名書內(nèi)容
33.提名書的“項目基本情況”中“具體計劃、基金的名稱和編號” 結題時間有何要求?
答:應已結題,結題時間須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
依據(jù):《提名手冊》
34.提名書的“項目簡介”須注意的事項?(新)
答:應依據(jù)填寫說明要求客觀、準確、扼要地介紹項目的總體情況。通用項目的“項目簡介”不能涉及敏感性數(shù)據(jù)參數(shù),如涉及國防安全類項目的一些參數(shù)。自然獎項目簡介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依據(jù):《提名手冊》
35.提名書“主要完成人情況表”中“工作單位”和“完成單位”如何界定?
答:“工作單位”指項目完成人被提名時所在單位;“完成單位”指項目完成人參與本項工作時所在的單位,如涉及多個單位,則只能填寫一個貢獻最大的單位作為完成單位。自然獎、發(fā)明獎“完成單位”將體現(xiàn)在獲獎證書上,請謹慎填寫。
依據(jù):《提名手冊》
36.自然獎《知情同意書》有模板嗎?需要提交嗎?
答:沒有模板,不需作為附件提交。未列入項目主要完成人的作者應知情以下信息。①論文專著用于提名2020年國家自然科學獎;②獲獎項目所用論文專著不得再次參評;③未獲獎項目所用論文專著再次參評須隔一年。其中,未列入項目主要完成人的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訊作者)已出具知情同意書面簽字意見,與其他作者有關的知情證明材料均存檔備查。
依據(jù):《提名手冊》
37.自然獎英文提名書是否需要提交書面材料?
答:不需要提交書面材料,要求英文電子版與中文電子版材料相應欄目內(nèi)容保持一致。不限頁數(shù)。
依據(jù):《提名手冊》
38.自然獎代表性論文(專著)的署名單位有要求嗎?
答:所列論文(專著)署名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應為國內(nèi)單位。署名多個單位時,國內(nèi)單位須排第一。如果某些學科沒有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不受此限制,但要在“補充說明”中加以說明。
依據(jù):《提名手冊》
39.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他引總次數(shù)”“檢索數(shù)據(jù)庫”填寫要求?(新)
答:同一項目的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他引總次數(shù)”建議填寫同一數(shù)據(jù)庫檢索結果并標明所檢索的數(shù)據(jù)庫,并附檢索報告。中英文論文可選擇不同的數(shù)據(jù)庫。
依據(jù):《提名手冊》
40.發(fā)明人均不是項目完成人的發(fā)明專利,可以填入發(fā)明獎、進步獎 的主要知識產(chǎn)權目錄嗎?
答:不可以。
依據(jù):《提名手冊》
41.發(fā)明獎、進步獎的主要知識產(chǎn)權目錄可以填寫失效專利嗎?
答:可以。專利有效狀態(tài)不做限定。
依據(jù):《提名手冊》
42.發(fā)明獎、進步獎可以提交應用證明嗎?需要法人單位蓋章嗎?
答:可以。應用單位出具的相應說明或證明可以作為佐證材料,但不要求必須提交,如提交,須加蓋法人單位公章,《應用證明》格式參照2018年提名手冊要求。
依據(jù):《提名手冊》
43.發(fā)明獎、進步獎提名書“其他附件”中可以提交超出“主要知識產(chǎn)權和標準規(guī)范等目錄”范圍的其他知識產(chǎn)權證明嗎?
答:不能。國家獎著力營造“重質(zhì)量、輕數(shù)量”的科研風尚,推行代表作評價制度。同理,自然獎也不能提交代表性論文專著目錄范圍外的論文專著作為附件。
依據(jù):《提名手冊》
44.進步獎科普類項目對科普作品出版時間是否有限制?
答: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應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且出版時間為3年以上的科普作品(即2016年12月31日前出版)。
依據(jù):《提名手冊》
45.提名書是否要求雙面打印?
答:單雙面打印不限。但外國人完成人情況表因為2頁,建議雙面打印。
依據(jù):《提名手冊》
七、關于形式審查
46.形式審查不合格最常見的情況有哪些?
答:主要有
1) 論文、專利等相關技術內(nèi)容重復使用;(高頻)
2) 自然獎論文發(fā)表不滿三年;(高頻)
3) 發(fā)明獎、進步獎整體技術應用時間不滿三年;按規(guī)定需要行政審批的項目,未提交相關部門審批證明的,或者行政審批時間未滿三年;(高頻)
4) 完成人同一年度作為兩個三大獎項目的完成人被提名;(高頻)
5) 通用項目提名書中出現(xiàn)涉密材料;(高頻)
6) 完成人是前兩個年度三大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高頻)
7) 自然獎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作者;(中頻)
8) 發(fā)明獎前三完成人不是“七、主要知識產(chǎn)權和標準規(guī)范等目錄”所列授權發(fā)明專利的發(fā)明人(發(fā)明人少于三人時除外),或列入發(fā)明人均不是項目完成人的發(fā)明專利;(中頻)
9) 必備附件未提交或不完整;(中頻)
10) 其他不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等法規(guī)文件以及當年度提名工作通知要求的情況;
依據(jù):《提名手冊》
47.往年使用的論文專利如何查重?
答:提名單位、填報人可利用系統(tǒng)自帶的查重功能,在歷史查詢欄目,查詢論文專利的使用情況,建議使用關鍵字查詢。
去年未獲獎和往年已獲獎的論文專利今年不能使用。往年(不包括去年)未獲獎的論文專利今年可以使用。
48.如何查詢近兩年獲獎項目完成人?
答:提名單位、填報人可利用系統(tǒng)自帶的查重功能,在歷史查詢欄目,按姓名查詢近兩年通用項目獲獎完成人。2018年的即時可查,2019年的待獎勵大會公布獲獎項目后方可查詢。雖然系統(tǒng)不提供專用項目查詢功能,但形式審查階段通用項目與專用項目將聯(lián)合查重,因此請務必將“2018年度、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創(chuàng)新團隊除外)”的規(guī)定與每一位提名項目完成人確認,不可忽視專用項目。
49.系統(tǒng)是否有查重功能確保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新)
答:通用項目填報系統(tǒng),同一身份證號一經(jīng)保存,就無法再次錄入。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可咨詢我辦該身份證號已被哪個項目所填報。對于專用項目,單機版離線填寫,不能即時同步身份證件信息,因此無法確認專用項目與專用項目之間、通用項目與專用項目之間完成人是否重復。因此請務必將“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含創(chuàng)新團隊)的完成人”的規(guī)定與每一位提名項目完成人確認,不可忽視專用項目。
50.紙質(zhì)提名書必須有正式版水印嗎?
答:紙質(zhì)提名書主件必須有正式版水印。確認提交后,即可下載提名書正式版。附件不要求有水印,根據(jù)具體情況附原件、復印件或打印件即可。
51.提名書正式版遲遲未定稿,完成人、完成單位簽字蓋章來不及怎么辦?
答:為便于完成人、完成單位簽名蓋章,系統(tǒng)在“主要完成人情況表”“主要完成單位情況表”頁面提供了單獨提交的功能,在該頁面點擊“提交”按鈕后,即可下載打印完成人、完成單位情況表(正式版)。需要注意的是,從此處下載打印的表格沒有頁碼,須在最后裝訂時手工加注。在提名材料全部提交前,仍可在本頁面點擊“取消提交”按鈕,以繼續(xù)修改相應信息。
八、關于材料報送
52.紙質(zhì)材料可以提前寄送嗎?
答:紙質(zhì)版提名材料報送時間為2020年2月11日至12日(周二、周三)。2月11日之前,因材料接收工作未準備就緒,請不要提前上門報送。如果采用郵寄方式,可以根據(jù)距離遠近提前1-3天寄出,但不要過早,以免丟失。
九、關于后續(xù)工作安排
53.提名書提交后完成人還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請留意3月份的受理項目公示和5月份的會評答辯通知。提名書1月底提交后,獎勵辦將開展形式審查工作,一般3月份在獎勵辦官方網(wǎng)站公布受理項目名單。公示的項目意味著正式進入國家獎的評審程序,將參加4月份進行的網(wǎng)絡評審。網(wǎng)絡評審結束后,獎勵辦將向提名單位和專家反饋網(wǎng)評通過項目,并布置會評答辯前的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