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農化網中文網報道:澳大利亞農藥和獸藥管理局(APVMA)對一種有毒化學品可接受的暴露水平的審核最長需要15年時間。目前,APVMA正在對19個化學活性物質進行審核,有些從1996年就已經開始。盡管APVMA否認他們審核進度過慢,但從7月1日起,APVMA將被強制在5年內完成對一個化學品的審核。
APVMA在1996年開始對廣譜殺蟲劑二嗪磷(Diazinon)進行審核,而目前卻仍處于審核狀態(tài)中。而有關殺蟲劑保棉磷(azinphos-methyl)的初步審核意見報告在2006年發(fā)布后,目前仍處于審核狀態(tài)。殺蟲劑毒死蜱的中期報告在2000已經發(fā)布,初步審核意見在2009年發(fā)布,管理當局表示最終審核報告有望在2015年完成。
APVMA殺蟲劑項目執(zhí)行總監(jiān)Raj Bhula表示新法規(guī)要求評估時間最長為12個月,特殊情況的審核也最多不能超過5年。她表示有關時限的改變有利于提高透明度,并且在評估中發(fā)現的風險將會被立即處理。
Bhula博士說:“我們可以做出中期環(huán)境決定或者中止決定,在完成一個化學物質的全面審查前有多個時間點可以中止審查行動。”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Liz Hanna博士認為APVMA需要花費10年以上時間來做出結論是非?;闹嚨?。她說:“我們當然支持把最高時限限制在5年內。在更理想的狀況下,我們希望他們可以獲得足夠的資源,在差不多2年內就完成全面的審核?!?/p>
她表示:“他們并不是自己進行試驗。假如他們是一家實驗室,那或許可以理解,因為需要花費許多年時間開展試驗,但是他們實際上只是在進行文獻瀏覽。從公眾健康的角度出發(fā),我們認為15年的審核時間是非常不負責任的?!?/p>
Hanna博士表示當局拒絕參照歐洲的研究方式讓人難以理解,“當APVMA表示他們采取了最好的方法并且完全以科學性為依據進行審核時,我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當其它國家撤銷、禁止某些產品,或者降低產品濃度時,我們卻沒有這樣做?!?/p>
“假如歐盟有研究顯示某物質對人體具有暴露危害,那我們的判別方法應該是一樣的,該物質用于不同作物時暴露情況會有所不同,但重點是我們沒有像加拿大和歐洲那樣的降水量,可以把有毒物質沖出河流體系?!?/p>
“澳大利亞的降水量非常小,我們的生態(tài)系無法迅速沖刷掉有毒物質,我們不具備這些有利條件。所以從很多層面講,我們使用這些物質具有更大的危害性?!?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