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腐敗是個普遍存在的問題,世界各國概莫能外,只是程度不同罷了。在商品大潮和利益的沖擊與驅動下,學術腐敗現象在法國同樣存在。用法國科研中心主管官員讓·皮埃爾·阿里克斯的話說,近年來,學術腐敗在某種程度上“有所加重”。
不可否認,近幾年來法國政府及科研主管機構在杜絕學術腐敗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在倡導科研誠信與杜絕學術腐敗方面有所建樹。其實,法國的學術腐敗現象并非十分嚴重,這除了社會道德風氣及法國科研人員的自身素質原因外,法國在制度與道德建設方面的一些做法有可供借鑒之處。
登錄法國國家科研中心及法國健康醫(yī)學科學院網站,可以大體了解法國在學術腐敗及與其斗爭方面的一些情況??傮w來看,法國的學術腐敗現象主要有如下表現:抄襲別人成果、偽造科研數據、改變科研結論獲取企業(yè)資金支持、科研成果公布中的虛假問題等。但由于科學領域的腐敗與現實生活存在一定距離,因此,這種腐敗在相當長時間內沒有引起輿論及相關部門的重視。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法國科研人員逐步認識到科學腐敗問題的嚴重性。尤其是2005年發(fā)生了轟動全世界的韓國“克隆之父”黃禹錫假造論文和實驗結果的舞弊事件后,法國科學界為之震驚,并開始檢討本國的問題,先后組織了一些研討會,交流如何加強科學誠信、反對學術腐敗。法國國家科研中心、法國健康醫(yī)學科學院及某些大學等研究機構開始建立各種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科研人員的行為準則及對科研成果的評價機制。大學里的考試制度也更加重視紀律建設,嚴防考試舞弊,一經發(fā)現,堅決處罰。
從政府層面看,法國主管科學與技術的部際委員會于1999年決定,各科研機構都要建立科研倫理委員會,監(jiān)督科研人員的行為規(guī)范,并于當年制定了促進科研誠信的相關章程。歐盟諸國也開始反思學術腐敗帶來的危害,并采取了相關措施,進一步嚴肅了科研工作的紀律及科研人員必須遵守的道德規(guī)范。盡管各成員國的做法不盡相同,但共同的一點是,全體歐盟國家都注意讓科研人員在科研實踐中充分認識遵守誠信原則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嚴格自律,杜絕非常規(guī)的反科學做法,違者將不僅受到紀律和法律的處罰,還會“自砸飯碗”,身敗名裂。
法國國家科研中心是科研人員最為集中的機構,也是最早建立科研倫理委員會的。委員會成立后,便根據工作章程制定了科研人員應遵守的科學倫理學內容定義,并負責解釋相關條例,科研人員在科研結果評估、專家鑒定及開展科研方面及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但委員會不負責處理具體舞弊個案,只向機構領導提出建議,供決策部門參考。科研中心還任命一位德高望重的調解員,任期三年,負責協(xié)助處理各科研機構內出現的棘手舞弊事件。但調解員不能連任,在任期內要全心投入調解工作,協(xié)助中心開展科研推動工作。調解員也不負責科研人員的晉升。
法國健康醫(yī)學科學院是負責生物醫(yī)學與健康研究的公立機構,也是大力提倡科研誠信、反對學術腐敗的另一強力機構,與國家科研中心一道在倡導科研人員誠信建設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1998年,研究院成立了專門工作小組,制定了科研廉正的報告,其中借鑒了不少美國科研機構的做法。研究院設立了科研廉正委員會,任命了科研廉正代表,處理日常工作。委員會還設立了9名大區(qū)調解員,處理各地區(qū)的相關事務。廉委會的工作原則為:接受有關科研舞弊的申訴報告,并在保密前提下開展調查,如結果屬實,則以地方處理、專家鑒定及深入調查的三步做法開展工作。
此間專家認為,法國的科研誠信與反腐建設還應逐漸適應科研工作的復雜特性,制度建設與道德教育應同步進行。讓科研人員加強自律,才是減少學術腐敗的最佳途徑。